各社会文艺团体:
为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我区公共文化活动有序开展,实现文化服务均等化,我区继续开展“百团千场乐万家”活动。为确保巡演活动顺利进行,拟于近期进行2018年“百团千场乐万家”巡演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出团体评选报名范围及条件
1、在河口区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文艺团体,参加2016—2018三年“进千村乐万家”庄户剧团展演,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文艺团体,其中,且2018年参加“进千村乐万家”庄户剧团展演不少于7场,均可报名参评。
2、有法定的团体负责人,有固定的排练、表演、活动场所,有舞台(演出车辆)、音响、灯光及演出必须设备和服装道具的文艺团体。
二、报名、评选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双休日不休息。
截止时间:9月18日上午11:30
报名地点:河口区文化馆三楼315办公室
抽签确定参评团体的演出顺序。
抽签时间:9月18日下午14:30
抽签地点:河口区文化馆一楼小剧场
评选演出时间:9月19日—9月20日(具体时间待定)
评选演出地点:河口区文化馆一楼小剧场
三、评选办法
1、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评选。
2、根据各文艺团体2015年以来获得区级以上表彰情况酌情加分,其中,省级优秀团体表彰加0.05分,市级优秀团体表彰加0.03分,区级优秀团体表彰加0.02分,获得市级优秀节目加0.02分(表彰有一项以上的以单项最高分计算,不重复加分),演员个人表彰不加分。
3、得分相同者,取注册时间最早者。
4、取前十名参加2018年河口区“百团千场乐万家”社会文艺团体巡演活动。
四、总体要求
1、本次评选,是为了继续开展“百团千场乐万家”社会文艺团体巡演顺利进行,是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团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百团千场乐万家”社会文艺团体巡演活动优质、高效、全面完成。各文艺团体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报名,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所有参评的社会文艺团体演员必须为本团队专职演员,演员不得在各团之间串场,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团体评选资格。
2、报名时一并上报演出节目单及演员名单,本次演出节目时长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30分钟者立即叫停。参评节目应符合农村基层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地方特色浓郁,歌舞、戏曲、曲艺、杂技等等。
3、凡演出团体进场即演出,不得随意靠近评委。本次选拔,全程监控,如有违规行为,后果自负。
4、获前十名的演出团体有资格参加全区2018年百团千场乐万家巡演,相关团体在参评节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节目,形成演出时长为一小时以上的节目单报至文化馆,入围文艺团队本次评选节目单中的作品及演员,列为“百团千场乐万家”社会文艺团体巡演活动必演节目,不得随意更换。
预选时的节目演员必须参加巡演,不得调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演出资格。
区文化馆将下半年演出任务数及入选团体在各镇街的演出场数一并发给各镇街,各镇街排出演出时间表,安排好演出时间(10月1日—12月20日)、地点后报文化馆汇总并下发执行。
百团千场乐万家每场演出费用为2000元,演出结束后,费用拨到各镇街,由镇街下发各艺术团体,由区文化馆及各镇街负责演出质量检查,对演出质量不高、群众意见大的团体,将给相关团体警告或扣罚演出费直至取消演出资格的处理。
五、材料报送
1、请各文艺团体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认真做好报名工作,于2018年 9月 18日上午下班前,将2018年河口区“百团千场乐万家”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文化馆。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656507
电子邮箱:hkwhg@163.com
2、报名材料包括:
(1)《河口区“百团千场乐万家”巡演团体评选报名表》。
(2)参与2018年“进千村乐万家”庄户剧团展演证明(演出回执单及照片)。
(3)近三年获省、市、区级表彰的奖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可带回,只留存复印件)
(4)各文艺团体参评演出节目单(演出时间必须控制在半小时以内)
河口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