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区各镇街文化站(室)、各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学活动的组织、辅导、示范、指导工作。
二、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学创作、开展群众性文学创作活动,完成制定的群众文学创作任务。
三、负责对全区文学爱好者及文学人才的挖掘培养、培训和业务指导及本馆群众业余文学社团的指导工作。
四、负责馆办综合刊物《新淤地》的征稿、编辑、印刷出版工作。
五、组织群众文学作品创作和采风活动。
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馆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